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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詢藥師了解詳情藥品名稱
通用名稱:甲氧沙林搽劑
英文名稱:MethoxsalenSolutionforTopical
拼音全碼:MinBaiNingJiaYangShaLinChaJi
成份
本品主要成份為甲氧沙林, 化學名稱:8-甲氧基呋喃香豆素。
性狀
本品為無色澄清溶液。
適應癥
白癜風、牛皮癬(銀屑?。?。
規(guī)格
0.75%
用法用量
外用 1.0.75%8MOP溶液用于牛皮癬0.1%8MOP溶液用開白癜風,患處涂擦1-2小時后,用長波紫外線照射患處。照射時光距為10~30cm.照射30分鐘左右,每日1次。一般一個療程為一個月。治愈后,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鞏固療效。如未治愈應繼續(xù)治療。如兩個療程結束,皮損仍無明顯消退,可停止治療。治愈后如有復發(fā),重復治療仍然有效。 2.全身性或彌散性患者除用藥方法同上外,需在醫(yī)生指導下用黑光機照射治療。 3.局限性白痛風或初起的白最風患者患處涂擦藥液后,應照射紫外線。
不良反應
配合長波紫外線照射后常見的不良反應是紅斑,常在照射24-28小時出現;皮膚色素沉著,瘙癢。若照射劑量過大或時間過長,照射部位皮膚上可出現紅腫、水皰、疼痛、脫屑,如有紅腫、水皰等可暫時停用,待恢復后再用。
禁忌
1、12歲以下兒童、年老體弱者禁用。 2、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。 3、嚴重肝病患者禁用。 4、白內障或其他晶體疾病患者禁用。 5、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:紅斑狼瘡、皮肌炎、卟啉癥、多形性日光疹、著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。 6、對本品過敏者禁用。
注意事項
1、有皮膚癌病史、有日光敏感家族史、新近接受放射線或細胞毒治療及有胃腸道疾病者應慎用。 2、照射紫外線時及照射后8小時內應戴墨鏡,并用黑布覆蓋正常皮膚。 3、治療期間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,如酸橙、無花果、香菜、芥末、胡蘿卜、芹菜等。 4、治療期間應戒酒,不宜吃過于腥辣食物。 5、治療銀屑病,需8-10次治療后出現較明顯療效。治療白癜風則療效出現更慢。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。
兒童用藥
12歲以下兒童禁用。
老年用藥
年老體弱患者禁用。
藥物相互作用
治療期間不得服用其他光敏性藥物。本品與吩噻嗪類藥物同用可加劇對眼脈絡膜、視網膜和晶體的光化學損傷。
藥物過量
如藥物過量時,在2-3小時內,導引嘔吐,將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時,如發(fā)生意外的照射過度或曝曬日光,可將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小時,如在24小時內出現二度燒傷(顯著紅斑而無水腫),提示開始潛在的嚴重燒傷信號,應根據發(fā)生地范圍和嚴重度進行燒傷的對癥治療。
藥理毒理
本品(8MOP)為補骨脂素的衍生物,為光敏劑。與表皮細胞結合的本藥,易被波長在320-400nm的長波紫外線激活,形成光加合物,產生光毒反應,抑制表皮細胞DNA合成及有絲分裂,表皮細胞更新速度減緩,從而對銀屑病起治療作用。光敏反應的結果還使黑色細胞中的絡氨酸酶活力增加,促使黑素形成;促使毛囊中的黑素細胞向表皮中移動,從而使皮膚上出現色素沉著,用于治療白癜風。
藥代動力學
本品口服約95%從胃腸道吸收。光敏作用在服藥后1.5-3小時達到高峰,可持續(xù)8小時。藥物在肝臟代謝,24小時內95%的代謝物從腎臟排出。
貯藏
密閉、遮光,在陰涼處保存。
包裝
24ml/瓶。
有效期
36個月
執(zhí)行標準
進口藥品注冊標準JX20170285
批準文號
注冊證號H20181064
生產企業(yè)
LABORATOIRESOPODEXINDUSTRIE
核準日期
2018年01月23日
藥品信息服務證: (粵)一非經營性一2018—01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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